苦難像一面鏡子,真實地照映出人犯罪以後的嘴臉。
想想看:當我們受苦時埋怨著:為何是我,
但是我們在快樂時卻從不問:為何是我。

其實這便是罪,
是苦難顯出了我們把幸福視為理所當然的罪性

當我們為生活必須付代價而大呼小叫的時候,
對應出我們期待的是:不用付出就能享受
這也是罪。

人的好逸惡勞基本上是一種無可救藥,
雖然每個孩子都有不同的個性與特質,
但是在這一點上是毫無差異的。

從母腹中開始我們就習慣子宮的恩典,
因此學會自己解決問題幾乎比上帝創造世界更難,
這就輕易地說明為什麼每個小學生都會抗拒寫功課。
至於〔暑假〕的定義就是不用學習,
每天睡到自然醒,然後打開電視與網路再加上電玩,
不用洗碗洗衣服,不用整理房間,
在這種期待下,暑假作業無異於地獄的火。

不管大人小孩,我們都把付代價視為苦難甚至視為咒詛,
然後我們把〔不勞而獲〕的中樂透視為人生最大的祝福,
更把連飆數根漲停板這種〔最短的時間獲取最大的利潤〕視為可遇不可求的好運,
我們最羨慕一帆風順的人,
聰明、功課好、人緣好、家裡有錢、愛情順利、
事業有成、投資有豐碩的報酬、
年紀輕輕就開跑車、打高爾夫球,身體又健康,
在我們的潛意識認為人生最好不用奮鬥就擁有一切,
這背後的思維說穿了:
就是我們根本不想為自己的人生負責。

這種天性是可以理解的,
畢竟,
來到世界不是我們自己選擇也沒有經過我們同意,
因此,無緣無故要面對苦難當然心有未甘,
我們的合理邏輯是:
〔既然上帝創造了我們,祂就該保證我們的幸福。〕

可惜,這個一廂情願的事實並不存在,
如果我們硬要這樣想,
只會因為無法接受現實而憤世嫉俗,
繼而帶給自己無盡的痛苦。

事情的真相是:
人的好逸惡勞其實是一種追求幸福的渴望,
這是一種本能,並不是壞事;
但是我們往往忽略了,
上帝創造的人類不僅僅擁有追求幸福的渴望,
也的確擁有追求幸福的能力,
這個能力就是勇於面對苦難。

因此,
基督徒終結苦難的方式不是質疑或逃避,
而是效法耶穌喝下苦杯,
這是一條外人無法理解的路,甚至可以說是奧秘,
若非上帝真實地活在一個基督徒的心中,
再完整的理論都無法讓我們勝過苦難,
人憑著自己頂多能夠忍受苦難,卻無法在苦難中體會十字架的意義,
最大的差別是他們享受不到將來永遠的榮耀。

林後4:17
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,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、永遠的榮耀。

沒有榮耀,苦難永遠只是苦難,
無論我們自己賦予他多少的意義,都不會改變苦難的本質。
但十字架卻更新了一切,
這也成為基督徒傳福音的必然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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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文章,出自於好消息頻道超紅主持人-劉三講古之劉三(劉曉亭)牧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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